良师益友郑成思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6-9-26)
郑成思老师是中国知识产权界不可多得、知识产权事业不可缺少的领军人物,当他逝世的噩耗传来,许多知识产权界的同行感到震惊,十分悲痛。长期以来,郑成思老师与我交往颇多,堪称我的良师益友,许多往事令我难以忘怀。
郑老师作为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之一,对我们的各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只要是法院邀请他做的事情,他从不推托。参加疑难案件的讨论会、对公开审判庭进行现场点评、多次在法官培训班上讲课、多次为法官编写的案例书作专家点评等,他不论工作多么忙,不计报酬多与少,每请必到,每件“份外”工作他都积极参加,认真完成。他认为,法官水平的提高对执法效果至关重要,培养法官他有一份责任。许多法官与他相识后,遇到问题就向他请教,他有问必答,从不推辞。可以说,近些年来,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进步,受到的国内外的关注,受到社会较高的评价,与郑老师等一批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90年代初,我为了一件专利侵权案判决书的论理部分如何撰写请教郑老师。当时这件案件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判决书文案写得很长,但是自觉心中无底,便请郑老师帮助修改把关。他一字一句地认真审读,并提出改进意见,细到一些概念词汇应如何表达。经过他的指导,这份判决书公开宣判后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1996年,我提出请一批学者到法院担任专家陪审员,一面协助法官办理逐年上升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一面在办案中向年轻法官系统传授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这个提议得到了法院领导的肯定,同时得到了郑老师的大力支持。他派出知识产权中心的两位副教授,与北京大学、国防专利局等单位的学者一同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作陪审员,对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使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有了一次开拓性的尝试。
郑老师为人谦和,平易近人,从不摆架子。1997年7月,我们一同去比利时参加一个知识产权论坛。在我发言时,事先邀请的翻译感到困难,郑老师便主动提出为我作翻译,使我的发言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后来,我们一同去荷兰海牙国际法庭参观,我们互相用自己的相机为对方拍照,回到北京后,郑老师收到了我给他的照片,但他的相机因为出了毛病,所以我的照片一张也没有。为此,他几次在电话中或当面向我表示歉意。
郑老师敢于直言,讲实话,讲真话。在每次立法、修改法及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郑老师都一丝不苟,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最高法院曾经有一份给北京法院的个案批复,对他在人大会上一个提案的观点作了引用。他认为这个批复错误地理解了他的观点,便亲自给北京法院写信,作出说明。曾经有一件二审案件终审后,败诉方请他发表与法院判决相反的观点,以备申诉之用,并承诺支付高额报酬。他认为终审判决没错,坚持不肯。这就是他的性格,是他为人处世的原则。
郑老师是我最敬佩的知识产权学者之一,我的《专利侵权判定》、《中国专利诉讼》等几本书,都是请郑老师作序。每次他都毫不犹豫地答应。有的名人作序,只是在作者写的序言上签个名字。郑老师则不然,他一定要亲自看书稿,然后亲自动手写序,而且一定会在答应的时间里完成,每次都令我十分感动。
郑老师作为我的良师益友,我常常为能与他相识、相交而自豪。不久前,我再次去郑老师家看望他,向他汇报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成立后的工作,并邀请他去亲临指导,他欣然同意。没想到的是他突然去世了,使之成为永远的遗憾。郑老师的去世,是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巨大损失。他平易近人、关心他人胜过自己的品格,他刻苦钻研理论孜孜不倦的精神,他勇于讲真话、求真务实的做人原则,将激励我在知识产权道路上永远向前。(作者 程永顺 作者系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