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第一案”-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案激烈较量中
被称为“知识产权第一案”的正泰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案还在等待法院的第二次开庭,在另一块战场,正泰已经取得了初步胜利: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正泰专利有效。
2007年4月26日,正泰与施耐德的专利官司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专利的有效性一直是被告方施奈德的质疑重点。在2006年8月1日,这场官司立案后不久,施耐德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的申请。据正泰集团法律部出示的文件显示,5月9日,针对施耐德提起的正泰专利无效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已作出了维持专利有效的决定。尽管如此,这起涉及跨国公司、诉讼标的超过3亿元的官司还是很难在短期内有个结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正泰专利有效的行政决定后,根据诉讼程序,施耐德还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此后还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对于双方来说,拉锯战才刚刚开始。(信息来源:商报 作者:李显)
本站观点:知识产权本来就是一种市场营销的策略,尽管正泰一直宣传其不是为了吸引眼球,但是我们还是认为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法律角斗。面对施奈德咄咄逼人的进攻,正泰终于开始转守为攻,其前景令人期待。
诉讼本不分胜负,只是为自身的市场拓展获得筹码而已,正泰的此番出手,看来一定要有所斩获,不然决不罢手。笔者曾经作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接触过正泰的专利管理部门,跟大多数民营企业一样,其申请奉行国内企业的一贯风格“多量低价”,因此,我对正泰专利本身的质量不抱过高期望,因此,对于媒体所谓的“知识产权第一案”我更愿意认为正泰在越来越紧迫的市场空间下的反戈一击,希望从政府那里获得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