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布人:王聪辉 编辑:王聪辉 来源: 作者:徐楠 发布时间:2010-06-21 浏览人数: 评论人数: |
|
视频内容将靠“DNA”鉴真假
“关于视频网站的盗用影视资源该如何处理?”这或许是所有提供内容资源给视频网站的内容提供商的难题。或许随着近日“全国网络视频版权监测与调查取证服务平台”的启动,中国内地网络视频维权终于有了属于内容提供商维权的技术。
视频内容将有“DNA”
据记者了解,此次成立的“全国网络视频版权监测及调查取证服务平台”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办,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建设运营,杭州阜博通影音传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该平台的建立,借助国际领先的技术,实现对网络视频版权使用进行跟踪监控,为版权的使用提供公信力依据,为反盗版维权提供必要的证据基础,是保护权利人权益、维护版权贸易秩序的重要保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段桂鉴主任介绍,该平台将面向各级政府、司法机关、行业协会、行业监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在网络视频版权监测与调查取证服务,尤其是影视制作及发行机构、新媒体视频版权分销商及播出平台和电视台、院线等相关版权权利人,可以将其作为版权管理和维权的基础性服务。
“这个平台能为视频内容提供商对其内容资源提供全方位的追踪,也就是让视频内容拥有自己的DNA。” 杭州阜博通影音传播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视频监督平台防止“乌龙”
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总经理殷秩松介绍,该平台将通过对视频资源的样本进行“DNA”提取,判定播放内容是否属于侵权,并通过平台对侵权网站进行通告,最终形成侵权报告提供给视频内容提供商。
据记者了解,虽然目前这项技术提供的报告能否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还有待商榷,“但此次在全国网络视频版权监测及调查取证服务平台建设上采用‘影视基因’技术,标志着该技术已成为中国新媒体版权保护领域的事实标准”。一家视频网站负责人表示,“视频版权困扰的不只是内容提供商,更多情况下,视频网站也是受害方之一。由于得不到版权内容真正的版权鉴定,在以往的运营过程中,经常出现‘乌龙’。有些情况即便是我们花钱购买了影视剧的版权,但有些情况影视公司竟然也认为我们播放的内容属于盗版内容。相信这个平台的出现,对我们自己鉴定网站内部时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用户上传依旧无解
虽然给影视剧植入“DNA”在防止侵权方面起到“护身符”的作用,但在中国网络电视台版权保护部总监刘璐看来,虽然此项技术能为视频提供商提供证据,但面对中国视频市场用户上传的这一记“护身符”,各大内容提供商对内容版权的保护依旧处于无解的情况。
“视频网站要想盈利,第一步就必须通过各种手段做流量,吸引用户,当然这其中包含盗版和擦边的内容,泥沙俱下。你可以将无版权内容的责任推到用户上传上,但网站自己上传大量无版权影视内容的做法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然而在面对绝大多数视频网站 ‘金盆洗手’的过程中,一旦这些网站不再依靠盗版内容去吸引用户,那么这些视频网站如何实现盈利?这也是目前用户上传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而在国家政策方面,尽管国家版权局不断地重申用户上传是侵权行为,但到目前为止,却依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这对整个产业的发展很不利。”一家视频网站负责人说。
无独有偶,本月14日,日本名古屋市中区一名14岁男生因向视频网站“YouTube”上传尚未发售的漫画,近日因涉嫌违反《著作权法》被捕,该少年自2009年12月以来上传了《海贼王》等30部漫画共118集,视频点击率合计超过了800万,并将面临100万日元的相关处罚。我们不禁陷入深思,一名14岁的少年因上传了漫画触动了日本相关法律,而在国内,一些视频网站依旧通过用户上传的“护身符”在为自己敛财。有相关人士曾分析,由于用户上传为影视公司带来了近百亿元的损失。“在2010年过去近半年的时间内,视频维权正版化的讨伐声日益激烈,但何时才能解决用户上传这个伴随视频网站存在的问题呢?”一些视频内容提供商无奈地说。 |
|
|
|
|
|
发表评论 |
◇【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关闭本窗】【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