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知识产权之争
刚刚过去的四月,中兴通讯接连遇到两场专利诉讼,通信行业两大老对手爱立信和华为在欧洲先后对中兴发起知识产权诉讼。这三家企业位居全球通信设备制造业前几位。爱立信是全球行业老大,华为是国内同行业老大,中兴紧随其后。
整个四月份,再加上苹果公司诉讼三星、华为诉讼摩托罗拉,国际通信业界知识产权诉讼可谓频发。对这些专利纠纷,外界大多都解读为企业间的商业竞争策略。
在高科技行业,透过知识产权纷争,往往可看到技术之争、市场之争和发展战略之争。全球化程度逐步加深的中国企业,是否已做好迎接越来越频繁的知识产权之战?
专利诉讼是通信产业常态,知识产权诉讼常体现为商业竞争中一种常用的手段
截至目前,中兴就爱立信在英国、德国和意大利发起的诉讼,已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同时,中兴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请爱立信在中国三项基本专利无效的申请。在华为发起专利诉讼后,中兴也提起了相关反诉。
“有人认为专利诉讼是一种商业阻击策略,但中兴通讯始终不认为技术、市场之外的这种专利诉讼是企业间竞争的主要手段。”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王海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华为知识产权负责人认为,以商业阻击来定义专利诉讼有些以偏概全。专利纷争的实质,还在于对知识产权的清晰厘定,从而在法律和国际规则下达成共识。专利来自于发明人毕生的智慧劳动,来自于企业的巨额投资, 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有利于鼓励创新,以及鼓励技术的共享、借鉴和推广使用。
通信行业的知识产权规模十分巨大,华为已累计在全球申请专利达4.01万件,中兴的数字为3.5万件,其他国际同行拥有的相应专利数体量也差不多。从行业来看,几乎没有哪个行业像通信行业这样,知识产权密集度、复杂度如此之高。
王海波认为,其实专利诉讼对于整个通信产业来说是一个常态,通信厂商之间的诉讼中最多的就是知识产权诉讼,这并不是一个很奇怪或影响公司发展的事情。
“现在知识产权诉讼已经成为商业竞争中一种常用的手段,每天不论在国内还是海外都发生着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北京市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梁岩律师说,每天在国内可能都有十几件甚至几十件知识产权诉讼在发生。这些知识产权诉讼的发生,并不意味着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
“企业间的知识产权诉讼,很多案子都会以和解告终。不同的市场竞争主体通过知识产权诉讼这种手段使双方找到了商业利益的平衡点。许多知识产权诉讼,未必会走到终审判决那一步。”梁岩建议,应以一种平常的心态看待。
有专家指出,知识产权纷争在中国的“蓬勃”兴起,特别是与跨国企业之间的专利诉讼更加频繁发生,也反映出中国的高新技术公司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成为跨国巨头正视的竞争对手。而知识产权无论是对“进攻”或“防守”方而言,重要性都不言而喻。
高科技企业产生的溢价由技术带来,获得授权的研发成果,才是最终摆上桌面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是核心竞争力,实际上在市场中特别是在技术高度密集的通信行业,为企业赢得话语权和优先发展权的是知识产权。
“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并不必然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研发成果形成法律认可的权利,才真正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梁岩说,获得授权的研发成果,才是最终摆上桌面的核心竞争力。
在通信行业,中国企业已完成“1G时代瞪眼看、2G时代发力追、3G时代同步走,4G时代领着跑”的转变。被跨国企业利用专利打压的经常是GSM的2G技术领域,而截至2010年底,华为和中兴在4G的LTE技术领域拥有的基本专利份额都达到行业前几位。
2010年欧美市场首次成为中兴最主要的海外收入来源地。中兴人认为,其“杀手锏”就是自主创新以及在专利和标准这两个领域的持续发力。“高科技企业产生的溢价是技术带来的。如果没有法律的充分保护,技术的优势就很难得到保护。而技术得不到保护,企业也就丧失了抗衡的资本。”王海波说,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中兴的企业核心战略之一,它驱动技术发展,技术研发又体现了对未来市场的预测。
同样,对华为而言,其在技术核心领域不断积累自身知识产权,并进行全球专利布局,以保持参与市场竞争所必需的知识产权能力。
华为相关负责人对记者介绍,华为这样看待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自有知识产权,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有力支撑公司产品的全球市场拓展。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际上是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和手段。”梁岩说,知识产权战略通过专利信息来确定自身的行业技术地位,明确技术壁垒的边界,重新设计行业的专利格局,通过技术研发、专利联盟、组建专利池等方式,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
在知识产权高度集聚行业,一家企业难以垄断全部专利,既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也要保护好自己
在知识产权高度集聚的通信行业,通讯设备功能越来越复杂,较之语音时代有本质的变化。一部手机含有的专利技术也可能有上万个,一家企业根本不可能拥有全部专利。不管是爱立信还是中兴、华为,都必须选择“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同时也极力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的鲜明态度。
交叉许可授权是通信行业长期以来解决行业内部知识产权争端、达到双赢局面的重要手段。梁岩说,交叉授权是指两方或两方以上的权利人基于谈判,将特定技术领域中各自拥有的专利权相互有条件或无条件容许他方使用的情况。通过交叉授权可以促进技术传播,避免企业之间发生诉讼所导致的高额诉讼费用。同时,相关企业可以以最低的成本付出获得相关技术领域更多的专利使用权。
“企业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时向权利持有人支付合理的专利许可费,和出版社向小说作家支付版权费一样,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具体行动,也是合法开展贸易活动,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华为有关人士认为,发明专利是发明人智慧和汗水的结晶,企业里每项发明专利的问世,都要付出巨大投入,华为把知识产权视作企业的宝贵资产。另一方面,单纯的专利申请对企业来说只是成本,不会给企业创造效益,但当企业之间将这些知识产权进行交叉许可使用时,特别是与技术相对领先的西方公司进行交叉许可时,一方面会大大降低单向的专利许可费用,另一方面会促进专利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产品和技术的快速发展,这就会为企业带来巨大效益。
做强自己,熟悉游戏规则,具备全球化视野,是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要素
当前,华为、中兴等行业领头者纷纷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全球专利布局,锁定势力范围。但从整体情形看,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还亟须提高,而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这也造成整个国家创新能力的相对不足。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张云才说,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衡量国家创新能力的指标,就是每万人发明专利的拥有量。截至2010年,我国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是1.7件,而发达国家的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可达二三十件。而相应的,我国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平均不足1件。
从行业和企业的层面看,专利的质量非常重要,专利质量不仅彰显了科技创新的成色和远见,也会增强国际规则下交叉许可谈判的话语权。
而在目前阶段,对大多数中国高科技企业而言,专利的质量非常重要,但数量也同样重要。梁岩认为,一是企业研发能力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即使还没有高质量的专利,但不进行专利申请也会给企业后续的研发以及市场工作造成潜在的威胁,甚至实质的伤害;二是在企业间的谈判、合作、交叉许可乃至诉讼中,专利的数量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质量是一个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必须坚持的核心因素。在通信电子行业,主流技术可能三到五年甚至更短时间就会换代。而所谓的知识产权布局,某种意义上也是跑马圈地,对专利的申请也要打组合拳。”王海波说。
同时,知识产权的投资回报具有滞后性,一个专利的孕育需要很长的过程,研究人员要耐得住寂寞,企业要舍得持续投入。华为与中兴每年都将不少于10%的销售收入投入研发。
张云才建议,国家要从政策上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应该通过经济杠杆、政策导向,引导企业不断加大对研发经费的投入,逐步使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
王海波认为,对于本国企业,在全球领域高技术企业竞争中,应该在微观层面给中小企业以支撑。比如中兴具备一定实力,不惧怕国外企业的专利诉讼。但对许多中小企业来说,在海外聘请律师可能就得花去上百万美元,最后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结果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国家应从政策和法律等层面,制定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国际争端的援助项目。
“自身具备专利实力,熟悉国际知识产权游戏规则,具备全球化视野,这不仅对通信行业,可能对整个高科技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都通用。”王海波说。(人民日报 作者 蒋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