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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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参加电子级水国家标准编制期间在中南海丰泽园 |
可可(沈亦可),男,1960年1月出生于无锡市北塘区教师家庭。曾经就读于无锡轻工业学院化工系化学分析专业和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管理专业(自学考试)。青年时期在共青团、学生会、工会的文艺宣传等社会活动中获得了人生积累。1993年起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工作,1995年参加了商标局的代理人培训。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当时号称“中国的硅湖”的无锡一家相当规模的半导体器件工厂/研究所的扩散岗位上,参与了我国第一代TTL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工作。曾经师从半导体专家董馥源、王金国等以及水处理、理化分析专家闻瑞梅、王瑞中、陈志钺、顾久传、徐伯尧、翁林兴等前辈。主持过3个理化分析实验室的规划、设计、建设,全程参加电子级水国家技术标准的编制起草工作,分别与顾久传、钱旭初、范育祥等老师合作,起草、发表了3篇关于电子级水国家标准的技术指标的研究、微生物测试方法以及半导体器件可焊接性电镀工艺方面的技术论文。80年代末90年代初,从事过染料中间产品的检验、中试,细菌检测盒、实验室通风柜、电子报警锁等产品的设计和市场推广,纺织品、食品出口的报关,广告设计、营销策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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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与德国水处理专家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 |
1993年起在中国商标事务所华东办事处从事商标、专利代理工作,1995年起 主持办事处日常工作,成为中商所最早的驻外机构负责人,并担任新科电子集团、捷安特自行车、AB内衣、金鼎电动工具等多家著名品牌企业的知识产权顾问,为这些大企业创立中国驰名商标进行了规划和辅导,及实施监督。1999至2001年间,在国家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以及著名影碟机企业老总们的支持下与新华社、央视、北京、广东、湖南等中央和地方媒体人一起策划、组织了影响广泛的有关企业字号侵犯驰名、著名商标的反不正当竞争“花都机事件”,被选举为“著名影碟机企业打假联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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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向湖南省技术监督局局长赠送锦旗 |
整个事件历时三年,对商标法律的修改产生了积极影响,被评为1999年中国电子行业十件大事之一。 在此期间,还挂职某电子集团总经理助理、全球在线技术服务平台的主编,参与了该行业的标准之争和全球首创影碟机兼容MP3的市场推广策划工作。该集团的网站被国家信息产业部中公网评测为全国优秀企业网站1998年第2名,1999年第4名,同年还被所在省政府评测为优秀企业网站金牌第1名。2001年受命于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授命在上海组建分支机构,创办上海中商可可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03年2月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上海办事处在浦东挂牌成立,任上海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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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与暑假实习的复旦法律系学生 |
2004年4月至2005年8月,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无锡分公司先后成立,出任总监。在过去的19年中,可可为苏南和上海的企业设计过几百件商标以及外观专利, 策划和运作过许多具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异议和争议、转让案件以及专利的外围突破和防御案例。如标的为数百万元的新科空调商标、电话设备商标转让分别在30多万和60万完成收购,无锡“新立基”答辩“新鸿基”异议获商标局裁定支持案,捷安特自行车答辩美国棒球联盟异议和争议“GIANT”商标案,德国“博世”异议广东“世博”调解案,策划自行车轮圈连接件外围专利抵制台湾郭泽鑫诉昆山亨利金属专利侵权案等。2005年9月,康佳、新科、德赛、上广电等四大驰名品牌企业组成“在俄罗斯反商标抢注联盟”,授权可可代理联盟成员在俄罗斯实施行政
和司法救济,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和中央、地方新闻媒体的关注。2005年11月被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协会推荐,成为上海市服务名牌推荐专家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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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在深圳成立俄罗斯反商标抢注联盟 |
可可先生不仅熟悉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更熟悉企业的产品开发、市场拓展以及经营的难点、焦点,能够与企业决策者同呼吸,共同谋划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战略百年大计。
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北京总所领导主持下,可可先生将上海分公司和无锡分公司的经营权转让给浙江分公司、温州分公司负责人陈希伦先生,可可先生改任高级顾问。2005年12月发布秦可可的水族馆(BLOG)新浪博客 博客网-博客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