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知识产权在线》网站群
编辑规则
为确保本网站群信息安全,根据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一、编辑的来源
1、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无锡分公司和上海中商可可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
2、行业内及相关人士:属于知识产权法律界的大学师生、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律师、商标专利代理人、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工作者。
二、编辑的资格
1、必须按照会员申请程序注册会员,提供会员注册表最详细的信息,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工作证(或由理事、资深会员以及相关单位推荐函)的电子文件;
2、了解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熟知本网站运行、编辑、信息安全、隐私等相关的规则,并遵守这些规定,愿意接受编辑部监督管理;
3、与知识产权专业相关的高等教育学历、兴趣爱好,以及与本站专业相关的专业能力;
4、熟悉互联网信息传播知识与网站运作,具备相当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语言文字表达(写作)能力,掌握知识产权专业中翻英能力的更加欢迎。
三、编辑的职责
1、审查会员注册信息,对审核中获知的信息,帮助会员补充注册信息,对于虚假注册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站规则通过沟通给予纠正,拒绝纠正的、或无法纠正的注销其会员资格。
2、参与策划网站整体规划和栏目的设置,按照计划和规划编辑自己任内的栏目、文章、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
3、及时对会员发表的文章、图片、声音、影像、点评实施审核,实施修改、删除等编辑工作;
4、发表自己创作的文章、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对会员文章、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发表点评、加编者按。
5、每天查看网站日志和论坛,针对危及网站信息安全的,如涉及著作权、外观设计侵权的,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及时予以保留证据,情节轻微的则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与作者沟通,纠正其行为,情节严重的则向公安机关举报。所有违法和不良信息必须在自发布起的16小时之内从发布系统中删除。
6、根据不良信息发布的情况,及时更新网站敏感性关键词过滤字典数据库。
7、网站编辑实施实名制,即根据职责分工,所编辑的栏目、文章、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网站软件系统均记录编辑的真实姓名。如果使用笔名的,将在编辑职务表中标明。
8、编辑发布他人的文章、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作品,将持有原作者的授权,没有授权的将及时联系作者,无法联系上的,则通过网站在相应的页面发布公告寻找作者。
四、法律责任:
编辑对涉及著作权、外观设计侵权的,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危及网站信息安全的行为,超过16小时没有处置的将视为失职。失职者必须向网站编辑部递交书面检查,编辑部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无锡分公司
上海中商可可管理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