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3日本站记者张扬报道:惊闻突然辞世,我公司特别召开了会议,缅怀郑成思老师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贡献,以及他为人师表、严谨的治学作风、虚心平等待人的高尚人品。会上,不少员工都说,我们是读着郑老师的《知识产权论》等著作才逐步开始入门的,郑老师是我们的启蒙老师。
公司总监可可先生指出:我们公司是我国知识产权代理界的主流企业,我们培养的律师、代理人不能只顾收入效益,要放眼未来、着眼天下,必须熟读郑成思老师的著作和论文,从中体会郑老师的学术思想和大家风范,继承他的遗愿和未竟事业,以他为楷模把自己磨练成高素质的专家级人才。
我公司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郑成思同志治丧委员会发去唁函,并决定购买和收集郑成思老师的生平著作和论文,作为员工业务学习的必读材料。
附:
唁 函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惊悉郑成思老师不幸辞世,我和我的同事们深为震惊,他英年早逝,不仅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界的一大损失,也是整个法学界的遗憾,我们倍感悲恸!
我自1995年参加商标局的培训聆听他的教诲起,以后不仅研读他的文章,也尽可能参加他到会讲座的研讨会。每次与他握手,他没有一点架子,他大海一样的胸怀,质朴通俗的语言,他殚精竭虑诲人不倦,所到之处无不传达他忧国忧民的鼓与呼,传递他为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为民族产业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机制的念想。
他不仅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奠基人之一和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领头人,对民法典和物权法、竞争法的研究,给立法和法学研究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他的学术思想和大家风范犹如青藏高原上的一座雪山,神圣而伟岸!
与其他一些时常接触的专家学者相比,我发自内心地景仰他,并向我的同事们推介他的著作和文章。我们再也无法见到他清秀的身影,可他做人和做学问的品格,他的英容笑貌,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成为我们后人的楷模。
对老师的逝世,在此谨表示我们最沉痛的哀悼,并请向先生家人转达我们最诚挚的慰问!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中商可可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总监:沈亦可(可 可)
2006年9月13日